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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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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14  
核心提示: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关于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8342号)、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怀发改规划〔20182号)要求,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县政协协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更好推动该项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县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遵循原则

1.系统全面、突出重点。全面评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突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进展情况。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找准难点,提出对策。对标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研究提出新目标新指标,持续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础。

3.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建议。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评估重点

“十三五”规划是面对新形势、贯彻新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规划。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等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全面把握规划目标任务实施进度,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特别是新发展理念作为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的统一贯彻落实情况。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主要指标的实现情况。按照党的十九大的明确部署,研究提出是否需要增加一些指标的意见建议。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通过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情况,特别是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供需动态平衡、增强经济质量优势等进展情况,以及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发展新体制的进展情况。

(四)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战略,实施产业及产业园区三年提升行动,推动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推进新型城镇化,夯实基础设施,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

(五)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重点评估防范化解金融、地方债、房地产等重大风险,精准脱贫,以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集中攻关进展情况。

(六)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十三五”时期纳入省、市、县考核的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步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删减和增补的重大项目清单。

(七)规划调整意见建议。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综合研判县内外发展形势变化,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按照有关程序,提出意见建议。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掌握“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深入了解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有效整合已有评估资源,持续推进评估工作创新,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研究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辅助和参考,不断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

(二)全面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开展全面评估,系统梳理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围绕本部门“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开展重点专项评估。

(三)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强化比较分析、投入产出测算,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四)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倒推,充分运用系统分析、计量模型、政策模拟等方法,逐项对照目标进度要求,把握实施进度,提出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入手,发现矛盾节点,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五)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既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效、质量效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规范化、格式化评估。又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制订适用高效的工作程序,综合运用统计数据和非统计数据资源,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开展评估。

(六)客观评价和大众感受相结合。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将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大范围、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公众等社会各界问卷调查,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受度。

四、分工安排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需要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县直各有关部门需要开展的工作:一是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和主要指标责任(见附件12),对各自负责的“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其中32项主要指标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主要指标及重大任务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主要指标调整意见建议。二是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三是配合做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县直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

2.请加入溆浦“十三五”规划群:549414308,自行下载“十三五”规划《纲要电子版。

3.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点为2018630日。

4.各部门“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报告于10月18日下班前,发送到电子邮箱:272987783@qq.com,纸质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发改局正楼304室。

联系人:钟宇,联系电话: 0745-2686989  15526129799,邮箱:272987783@qq.com

附件:1.溆浦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重点任务分工

2.溆浦县“十三五”规划纲要32项主要指标责任部门


附件1

溆浦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

重点任务分工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8342号)、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怀发改规划〔20182号)要求,围绕省、市明确的评估重点,对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作如下分工:

1.新发展理念落实情况。重点评估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进展情况。(由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商粮局、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度情况。全面检查“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32项主要指标(见附件2),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实现情况。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党的十九大的明确部署和当前实际,进行全面测算分析,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研究提出是否需要增加、删除和修改、调整一些指标、目标的意见建议。(由县全面小康办、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

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通过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情况,特别是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供需动态平衡、增强经济质量优势等进展情况。重点评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发展新体制的进展情况。(由县委改革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4.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战略,实施产业及产业园区三年提升行动,推动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推进新型城镇化,夯实基础设施,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具体任务分工为:

(1)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由县经信局、县工业集中区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2)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3)加快推进服务业现代化。(由县文体旅局、县商粮局、县金融办、县发改局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4)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由县住建局、县美丽乡村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5)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由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6)加快智慧公共管理、民生服务及产业建设。(由县经信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7)繁荣社会民生事业。(由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住建局、县房产局、文体旅局、县卫计局、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5.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重点评估防范化解金融、地方债、房地产等重大风险,精准脱贫,以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集中攻关进展情况。清理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对稳增长、促投资所带来的系列影响,要积极研究政策。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的管控和修复,强化各类底线性指标的约束管控。(由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行、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扶贫办、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6.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十三五”时期纳入省、市、县考核的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步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删减、增补和修改、调整的全县“十三五”重大项目清单。(由县重点项目考核办、县重点项目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7.规划调整意见建议。按照中央、省、市、县最新要求,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按照有关程序,提出意见建议。(由涉及主要内容调整、主要指标调整和重点项目调整的部门负责)

 


附件2

溆浦县“十三五”规划纲要32项主要指标责任部门

指标名称

2020年规划

指标属性

责任部门

绝对值

年均增速(%)

一、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95

9.5以上

预期型

县统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商粮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体旅局、县财政局配合

2.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220(5年累积

822)

17以上

预期型

县发改局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98.45

12.5以上

预期型

县商粮局

4.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97

20以上

预期型

县商粮局

5.公共财政收入(亿元)

25

11.5以上

预期型

县财政局

6.规模工业增加值(亿元)

31

9以上

预期型

县经信局

7.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

80

预期型

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配合

8.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85

预期型

县经信局、县商粮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体旅局配合

9.贫困发生率(%)

4

约束型

县扶贫办

10.城镇化率(%)

55以上

导向型

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11.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

增加值比重(%)

50

预期型

县经信局牵头,县工业集中区配合

12.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

91.76

12

预期型

县金融办牵头,县人行配合

13.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

与农业产值比(%)

140

预期型

县农业局牵头,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经信局、县工业集中区配合

二、人民生活

14.居民收入水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000

8.7以上

预期型

县国调队牵头,县农业局配合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500

10.1以上

预期型

15.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

28

预期型

县住建局牵头,县国调队配合

16.人均储蓄存款()

24000

2.71

预期型

县金融办牵头,县人行配合

17.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

消费总支出比重(%)

14

预期型

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体旅局、县国调队

配合

18.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

100

约束型

县水利局

19.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

95

预期型

县交通局

三、社会发展

20.社会保障发展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0

约束型

县人社局牵头,县医保中心配合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

50

约束型

县民政局

21.教育发展水平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0

预期型

县教育局

平均受教育年限()

10

预期型

县教育局

22.医疗卫生水平

每千人拥有医生数()

2.5

4.67

预期型

县卫计局

每千人拥有床位数()

6

6.89

预期型

县卫计局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

约束型

县卫计局

23.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面积(平方米)

1.0

预期型

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体旅局、县住建局配合

24.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1.6

预期型

县科技局牵头,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业集中区配合

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3

导向型

县科技局

26.城镇登记失业率(%)

4

约束型

县人社局

四、民主法治

27.城乡居民依法自治

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100

约束型

县民政局

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100

约束型

县民政局

28.社会安全指数(%)

100

约束型

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生态文明

29.单位GDP能耗(吨标煤)

0.62

[-14.73]

约束型

县发改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30.主要污染物减少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吨)

8567

约束型

县环保局

氨氮排放量(吨)

1038

约束型

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8011

约束型

氮氧化物(吨)

2154

约束型

31.环境质量指数

城镇污水处理率(%)

75

约束型

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60

约束型

县环保局

空气质量达标率(%)

100

约束型

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经信局配合

地表水质达标率(%)

100

约束型

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利局配合

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

80

约束型

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32.绿化水平

森林覆盖率(%)

70

导向型

县林业局

森林资源蓄积量(万立方米)

720

导向型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6

导向型

县住建局

注:1.上表将根据国家、省和市里指标体系适时进行动态调整;2. [ ]表示五年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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